江西理工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安徽联合培养教学点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07-31
分享:

       江西理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江西冶金学院,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2004年更名为江西理工大学。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以理工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并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宝钢教育奖评审高校;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和钢铁工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被誉为“有色冶金人才摇篮”。

       学校1980年获批为研究生招生单位,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已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多类型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拥有1个全国示范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离子型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个一级博士点,22个一级硕士点,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翻译硕士(MTI)、工程管理硕士(MEM)、工程硕士(13个工程领域)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为江西省一流建设学科。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等培养资格。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600余人,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含留学生)。近年来,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以及研究生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被国务院学位办评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江西省评为“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研究生在国家级数学建模竞赛、机器人大赛以及各种创新创业和学术交流活动中均取得了佳绩。根据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学校研究生教育为区域高水平研究生教育高校。

       江西理工大学为扩大招生影响力,推广优质教学资源,方便安徽及周边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特于安徽省合肥市设立安徽联合培养教学点,负责安徽及周边地区同等学力申硕的报名及组织教学辅导工作。学员无需去江西参加学习,可在安徽联合培养教学点完成学校的课程学习考试,论文的开题和答辩也基本可在安徽联合培养教学点完成。

一、学习方式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采取的是“免试入学,边学边考”的方式,其所申请的学位属学术硕士学位。教学方式以通过网络学习和安徽联合培养教学点集中授课相结合。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

三、报名地点

       江西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安徽联合培养合肥教学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872486,65872966,联系人:戴老师。

四、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阶段要求

        1.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2.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1-6年内修完我校同专业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统考和学校 课程学习可同步进行。6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4. 两阶段的总学习期限不超过7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5.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6. 同等学力学员修满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获得硕士课程结业证,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格后(有些学科不需参加学科综合考试,具体见招生学科目录),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授予按江西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报名费:360元。

       学费:社科类36400元(含培养费18400元+ 异地教学、考试辅导费18000元)。

                  理工类39600元(含培养费21600元+ 异地教学、考试辅导费18000元)。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 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七、咨询和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5872486 65872966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部门:江西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安徽联合培养合肥教学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230088

 

江西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学科目录

(学科名称后标*表示按一级学科招生)


招生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