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同学: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文件精神,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部2010年第一次学位申请与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在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平均成绩在 75分(含)以上;
2、学位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申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
4、考试或考查中无作弊行为;
5、学生在学期间未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含)以上处分。
二、学士学位申请对象
1、应届毕业生(1001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2、往届毕业生(0801届、0807 届、0901届、0907届)现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三、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办理流程
1、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到学习中心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由学生所在单位和所属学习中心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签字盖公章);
2、为保证学位办理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同学务必于2010 年
⑴ 学士学位申请表2份(必须双面打印,填写时须用黑色签字笔,不得有涂抹)
⑵ 参加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三级),提交证书复印件(站点审核后盖章);
⑶ 按照要求统一装订的学位论文两份(学院统一发放的封皮,左侧装订);
⑷ 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双面复印);
⑸ 毕业证书复印件;
⑹ 1寸蓝底、彩色免冠的一次性粘贴照片 2 张
注:学士学位申请表,学位英语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按学号顺序排列好并用公文夹固定,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孙老师 0551-5381628
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学士学位申请表》(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