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第一次学位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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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文件精神,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部2010年第一次学位申请与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在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平均成绩在 75分(含)以上;

2
、学位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
、申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

4
、考试或考查中无作弊行为;

5
、学生在学期间未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含)以上处分。

二、学士学位申请对象

1
、应届毕业生(1001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2
、往届毕业生(0801届、0807 届、0901届、0907届)现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三、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办理流程
1
、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到学习中心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由学生所在单位和所属学习中心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签字盖公章);

2
、为保证学位办理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同学务必于2010 320 之前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上报我院教学管理部门(请学生高度负责,及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上报材料如下:
学士学位申请表2份(必须双面打印,填写时须用黑色签字笔,不得有涂抹)

参加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三级),提交证书复印件(站点审核后盖章);

按照要求统一装订的学位论文两份(学院统一发放的封皮,左侧装订);
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双面复印);
毕业证书复印件;
1寸蓝底、彩色免冠的一次性粘贴照片 2
注:学士学位申请表,学位英语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按学号顺序排列好并用公文夹固定,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孙老师  0551-5381628



继续教育学院

201038

 

 

 

 

附件:《学士学位申请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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