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免考课程申请
1、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
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 准考证、 身份证。
② 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或规定可以免考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 按学历课程免考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包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
A、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或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B、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3、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申请表》)一三两份,填表要求:
① 字迹要清晰、整洁;
② 专业及学历层次必须填写,学历层次分为:本科、专科;
③ 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要填写准确;
④ 免考课程名称及代码必须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及代码相同。
二、审核批准
1、初审
① 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② 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
A.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
B.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
C.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
D.是否属于跨专业加考课程;
E.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等级证书。
经办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2、组档
① 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应包括:
A.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B.经办人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的《免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C.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或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 对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填写《安徽省高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正面。
3、审批
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