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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网考委及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关于2014年上半年统考免考办理工作的通知》师继网[2013]73号相关要求,即日起启动2014年上半年统考免考办理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免考所需资料
1、电子版资料: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必须扫描原件,确保字迹清晰,以学生学号命名)
2、纸质资料:纸质免考申请表(须有学生本人签字)
二、注意事项
1、尚未在教育部注册的学生,无申请统考免考资格;
2、免考条件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证书(改革后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2006年1月1日后四六级不再作为免考条件。获得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 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的界定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中的标准为准)可免考“大学英语”。
5、统考成绩已经合格的,无须再申请免考;
6、免考申请表、免考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免考电子稿见附件),免考证件原件现场扫描;
7、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咨询学院汪老师,电话:0551-65872956
附件:统考免考申请表
安徽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