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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电函[2015] 10号2015年9月考试工作安排”及“网考电函[2015]11号2015年9月考试工作整体流程”的通知,现将2015年9月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9月12-15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二、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30日17:00
三、学院开设专业应参加的统考科目:
层次 |
专业 |
统考科目 |
高起本 |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教育管理、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行政管理、 信息管理、应用心理学、 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法 律、现代教育技术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
汉语言文学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 |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A) |
|
专升本 |
2015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所有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四、考试方式: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五、考试考点: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六、考试收费: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七、关于异地报考统考的申请
若有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请于2015年5月27日前将“跨省异地报考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及相关证明(订在申请表后)交给相关班主任,申请须学生本人签字,逾期不予办理。
提示:关于证明材料的说明:出差、工作调动请出示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探亲、搬家请出示探亲地或搬家地出具的相关证明,请街道或村委会加盖公章;其他原因请出示相应证明。
八、关于统考免考的办理
请符合免考条件的同学填写免考申请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免考申请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和纸质稿)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免考材料交给相关班主任(电子稿同时发给班主任),逾期不予办理。
1、统考免考所需资料:
电子版资料: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必须扫描原件,确保字迹清晰,以学号命名);
纸质资料:纸质免考申请表(须有学生本人签字)、免考证明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新生备案注册半年后方可进行统考免考的申请;
(2)依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申请免考的学生,须提供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查询系统”查询到的截图;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查询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300&pram=certi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查询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280&pram=certi;“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查询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280&pram=results;
(4)尚未在教育部注册的学生,无申请统考免考资格;
(5)请务必保证学员的学号、姓名、免考科目与免考原因的正确性;
(6)保证免考学生汇总表与免考申请表顺序的一致性,每位学员的免考证明复印件钉在相应的免考申请表后面;
(7)使用附件中的“免考学生汇总表”及“免考申请表”,勿自行删减;
(8)统考成绩已经合格的,无须再申请免考。
(9)请于截止日期前邮寄材料,逾期不予办理,将与下一批次一同办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872956
附件1:网考电函[2015]10号 2015年9月考试工作安排
附件2:网考电函[2015]11号 2015年9月考试工作整体流程
附件3:跨省异地报考申请表
附件4:统考免考申请表
安徽新华学院科技学院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