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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启动202109批次学位论文写作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学位论文写作条件、规范及要求
学位论文写作是申请学位的必要环节,符合学位论文写作条件者方可进行写作,具体写作条件请参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写作规范及要求详见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及范例》。
二、论文写作进度(具体详见附件4)
1、论文选题:8月25日—9月13日。学院提供的论文题目仅供参考,学生须进行细化后使用 (建议自拟题目)。学位论文须是学术性类型的论文,不允许提交实践调查报告类型的学位论文;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动。
2、提纲写作:9月14日—10月8日。截止10月8日当日尚未提交论文提纲者,将取消本次学位论文写作资格。
3、论文写作:10月9日—11月25日。平台在11月25日24时自动关闭,论文写作结束,无法再提交。
三、学位论文成绩评定
1、字数和抄袭: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正文字数不包括封面、摘要、注释、参考文献等);学院启用论文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即判定为抄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2、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初评成绩良好(含)以上并通过查重检测者,需全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初评成绩为合格并通过查重检测者,可以在答辩日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答辩申请,具体请参见《规定》。
3、答辩延迟:如学生无法参加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需在答辩日前三个工作日做出延迟答辩申请,确认后方可安排在下一批次答辩。如无申请,视为放弃答辩,论文成绩不合格。
学位论文写作是重要的教学环节,请学员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所在专业辅导员。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及范例
附件4:202109批次学位论文写作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