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程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定于4月8日、9日两天举行。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学习中心及时通知并督促学生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同时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9:00 至 3月14日17:00。
二、报名对象
1.在籍生:网络教育本科层次统考应考科目尚未通过的学生。
2.申请重考的毕业生:202301批次统考大学英语B未达到85分及以上的毕业生。
注:重考“大学英语B”仅限1次考试资格,2023年前已申请过重考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
三、报名网址
请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统考平台”报考系统报名。
报名网址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Sej5s2WI9l/login
请考生按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考。(详见附件1《统考报名操作流程》)
考生在报名时需准确无误填报考生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便考前接收考试相关重要信息。因考生错误填报,导致考前未能收到考试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和考试场次报名参加考试。
注:每科目每场次已报名考生人数达到单场最大容量后,该考试时间段选择项将自动关闭,考生只能选择其他未达到最大容量的时段报考。
考试科目 |
考试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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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B |
4月8日上午08:30-10:00 |
4月8日上午11:00-12:30 |
4月8日下午14:00-15:30 |
4月8日下午16:30-18:0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月9日上午08:30-10:00 |
4月9日上午11:00-12:30 |
4月9日下午14:00-15:30 |
4月9日下午16:30-18:00 |
大学语文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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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下午16:30-18:00 |
大学语文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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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下午16:30-18:00 |
五、考试方式
本次统考采取远程在线双机位考试方式,即考生使用可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和手机作为考试设备居家参加考试,在电脑上完成所有试题作答,用手机做为“鹰眼”监控设备。考生须在已选定的考试科目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远程在线考试系统(考生端)完成相应科目考试。每科目每位考生只有一次作答机会。
统考在线考试“考生端”下载、安装、调试另行通知。
六、考试设备、考试环境准备要求
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并按《远程考试设备及环境准备要求》(附件2)准备在线双机位相关考试设备、确保考试期间考试环境符合考试要求。
因考生原因造成考试设备及考试环境不能满足考试要求无法正常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科目
层次 |
报考专业 |
统考科目 |
专升本 |
所有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高起本 |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
教育管理、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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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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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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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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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现代教育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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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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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 |
八、统考成绩发布
统考成绩于5月中旬发布在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平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统考报名费用
统考为免费考试,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考试报名费用。
十、关于考试考风考纪要求
依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网考委[2005]1号)中的相关规定:
1.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2.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
3.缺考、违纪、作弊的试卷一律以零分处理。
4.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注:
1.考生请勿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包过”“代考”“代办”等虚假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机会或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2.北京师范大学从未与其他培训机构、单位合作承办任何以“收费项目”的统考考前辅导班(含培训班、考前串讲班、保过班培训等),请考生仔细甄别请勿上当受骗。
3.考生考试违规认定按《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统考违规处理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