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和要求,我院即日起展开2011年夏季毕业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对象
1、高起本:2007级秋季各专业;
2、专升本:2008级秋季各专业、2009级春季(提前毕业)各专业;
3、高起专:2009级春季各专业;
4、往届遗留未毕业但本届符合毕业条件的。
二、操作程序及要求
1、学生操作事项:
(1)及时登陆平台查看所修学分。
注意:毕业初审基本条件有三:一是满足规定的毕业修业年限,二是专升本层次一学历验证合格;三是当前所修学分≥规定总学分-毕业论文学分。
提示:如果对当前学分有异议的,请于
(2)一学历核查:
专升本学生一学历核查的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一学历信息核查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网络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一学历信息核查工作指导意见》的说明。
(3)信息核对:
根据上级部门规定,从2010年春季开始,在籍生在毕业前半年内将不能进行关键信息修改或学籍异动,故请大家务必在入学后即完成学生的各项关健信息核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学籍异动。本届毕业生信息如有问题,请于
(4)电子照片:
若发现电子照片有误,请及时反馈给孙成伟院长(0551-5381688转5022))。尚未上交扫描照片的,请相关学生将照片在
2、学生注意事项:
(1)核对关键信息:全体毕业生上网核对个人学籍卡上的关键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学习中心处理。截止日期:
(2)填写“自我鉴定”:
注意:本次毕业终审条件有五:一是满足规定的修业年限,二是满足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三是满足规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四是毕业论文合格;五是统考通过(专升本和高起本)。
提示: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后无法办理结业、肄业证书。故对即将超出最长修业年限且无法满足毕业的学生,可按学籍管理规定自愿申请结业或肄业。申请受理截止时间:
6月28--
7月(具体日期待定)制作毕业证书、学生档案
请全体毕业生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逾期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