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夏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最后编辑日期: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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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和要求,我院即日起展开2012年夏季毕业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对象
       1.
专升本:2009级秋季各专业、2010级春季(提前毕业)各专业;
       2.
高起专:2010级春季各专业;
       3.
往届遗留未毕业但本届符合毕业条件的。
       
二、操作程序及要求   
       1.
请涉及毕业对象年级的学生自行登录教学平台查看个人基本信息(学分、成绩、照片等信息)。

2. 毕业初审基本条件有三:一是满足规定的毕业修业年限,二是专升本层次一学历验证合格;三是当前所修学分规定总学分-毕业论文学分。
        3.
如果对当前学分有异议的,请先自行在教务管理”--“考试管理”--“学生学分查询中查看是否为计划内课程(已作标识),如为计划外课程,则无法计算在当前总学分内。该功能可以进行批量查询,点击学生学号则会显示历次课程成绩及学分。
       4. 一学历核查:
       
专升本学生一学历核查的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一学历信息核查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网络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一学历信息核查工作指导意见》的说明。
       5.
信息核对:
      
根据上级部门规定,从2010年春季开始,在籍生在毕业前半年内将不能进行关键信息修改或学籍异动,故请大家务必在入学后即完成学生的各项关健信息核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学籍异动。本届毕业生信息如有问题,请于430之前联系相关辅导员,咨询修改事宜。
       6.
电子照片:
       
若发现电子照片有误,请及时反馈相关辅导员。尚未上交扫描照片的,请相关学生于420之前将照片交到相关辅导员处。具体要求见附件照片采集要求及粘贴模版 未上交照片的学生毕业数据将无法进行上报。
         7.
学生注意事项:
     
1)核对关键信息:接到通知后请尽快上网核对个人学籍卡上的关键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处理。截止日期:430
     
2)填写自我鉴定:学生登陆平台后,在教务管理中填写学生的自我鉴定项的内容并提交即可。截止日期:530
         
注意:本次毕业终审条件有五:一是满足规定的修业年限,二是满足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三是满足规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四是毕业论文合格;五是统考通过(专升本和高起本)。
         
提示: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后无法办理结业、肄业证书。故对即将超出最长修业年限且无法满足毕业的学生,可按学籍管理规定自愿申请结业或肄业(申请见附表)。申请受理截止时间:4月底前。
        毕业的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为确保上述工作能如期完成,请大家务必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工作,争取准确、及时地完成毕业数据上报工作。
    
   
附件: 1、结(肄)业申请
             2
、照片采集要求及粘贴模版

 


安徽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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