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教育毕业生相关材料领取的规定(试行) 

最后编辑日期:201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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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络教育试点高校相关规定,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学习成绩一览表均由试点高校邮寄给学习中心统一代为发放,但每次发放后总会有部分学生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领取,给证书、档案的管理带来很大风险,为了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成绩一览表在试点高校发给学习中心后,由学习中心发布具体领取时间及办理程序,原则上要求相关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返校领取。

二、对于不能够本人领取的,由学生本人填写委托代领申请(见附件)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领取证书现场由学生本人电话进行证实,导致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自201209学期开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也未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证书的,学习中心只负责代管一学期(自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一学期),逾期导致后果学习中心不再承担责任。

四、现学习中心发放剩余的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成绩一览表已经进行存档,请往届已经毕业但至今未有返校领取的同学在2012630日前务必全部领取,逾期学习中心不再代为管理,导致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因毕业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办,只能办理毕业证明书,请往届毕业生和今后陆续毕业的学生严格按照学习中心规定,及时领取。

六、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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