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1203批次毕业论文、毕业报告终审结果的通知 

最后编辑日期: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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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同学:
        截至6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1203批次本科毕业论文、专科毕业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审核结果及终评成绩已经在平台上公布,请及时查看。
     
一、终评成绩评定原则
      1、毕业论文内容应注重专业知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基本观点正确、清楚,论述过程具有一定逻辑性,论述语言基本准确、流畅,字数在3000字以上,无错别字。
      2
、毕业论文必须是个人独立完成,一切抄袭或舞弊行为均评定为不合格。凡论文写作中大量引用他人文章内容、科研成果,不加注释或同学之间论文雷同的,均视为抄袭。
      3
、毕业论文格式须符合规范。论文稿件依次包括封面、正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7个部分,7项有2项以上缺少者,或整体格式混乱者,论文终评不合格。
      4
、参加论文选课,但没有参加论文写作者,终评成绩一律不合格。
      5
、指导教师批改后未提交修改稿件者,按照现有最终稿件进行成绩评定和质量审核。
      6
、终稿附件打不开或忘记上传附件者,终评成绩按不合格评定。
      7
、高专报告应符合格式要求,论述语言基本顺畅,字数不少于2500字,无全文抄袭,结合所学专业写出心得体会,视为合格。
     
二、成绩查询及反馈注意事项
      从即日起受理论文成绩查询,若有同学对论文成绩存在疑问,请务必于201261201265日前向相关辅导员反映,也可直接咨询学院老师,联系电话:0551-587298665日后停止成绩申诉,成绩不再予以变动,65日后平台上成绩为论文最终成绩
      
终审结果查询路径如下:

学生查询路径:
      登陆平台--在线学习--论文写作--论文成绩查询 可以查看到论文写作的全记录,在论文成绩查询模块下可查看论文终评成绩和评语。
     
三、学院对今后论文写作工作的要求

 1、凡符合毕业论文、毕业报告写作(含重修写作)条件的同学必须本人书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批后进行选课,未按照规定时间申请选课的同学不能进行写作,导致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自201209批次毕业论文、毕业报告写作开始,对于往届遗留的未毕业学生(达到最短修业年限),考虑大多学生联系方式变更,因学生个人原因遗漏的问题,学院不再电话联系学生本人进行处理,学院按照试点高校相关规定,在网站发布相关通知,由学生本人主动与学习中心联系进行处理,但一定要在规定处理的时间范围内(如:选课申请、统考报名、学位英语报名、论文写作申请、重修考试等)。

 3、经学生申请进行毕业论文、毕业报告选课,但学生本人未按照试点高校的规定完成(参加论文选课,但没有参加论文写作者,终评成绩一律不合格),此类学生至少停一次重修机会(如:201203批次选课未参加写作,201209批次不允许申请重修,要延迟到201303批次方可申请)因此导致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对于超过修学年限未毕业的学生,学院不再进行重修论文的选课,学生按照自动流失处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请全体同学给予理解,配合,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网络教育的发展将会更加壮大。
        特此通知。 
       
备注:本批次毕业论文成绩查询截止后再导入教务成绩库,学生方可在学生成绩查询处进行查看。

 


安徽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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