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2012年12月统考工作计划,现将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2年12月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3年1月21 -26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2、考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由本人签字,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后送至学习中心汪园老师处。
其他事宜请登录中国远程教育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
安徽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