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师大2019年第二次学位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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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同学: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文件精神,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部2019年第二次学位申请与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在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 75分(含)以上。
      2、学位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申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或者拥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含)及以上的网络教育学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
      4、考试或考查中无作弊行为。
      5、学生在学期间未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含)以上处分。
      二、学士学位申请对象
      1、应届毕业生(1907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2、往届毕业生(1707届、1801届、1807届、1901届)现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三、学士学位的申请

      1、教务系统已经初步筛出加权平均成绩和论文成绩合格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2、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网络教育学生在“学习形式”一栏填写“业余”,“专业课平均成绩”填写加权平均成绩,由学生所在单位在“在工作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一栏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签字盖公章);

      3、为保证学位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各位同学务必于2019 年9月18日之前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上交至相关辅导员处。如在此时间内未上报材料,视为放弃申请学位。上报材料如下:
      ⑴、学士学位申请表2份(必须双面打印,填写时须用黑色签字笔,不得有涂抹);
      ⑵、参加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三级),提交证书复印件一份;
      ⑶、最终订稿的学位论文一份(无须装订);
      ⑷、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双面复印)一份;
      ⑸、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⑹、2寸蓝底、彩色免冠的一次性粘贴照片 2 张(背面铅笔标注姓名、学号、专业) 
      注:所有上交材料请用燕尾夹固定,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4、学位办理工作每年2次,约在每年3月份、9月份。证书约在每年7月份、1月份发放。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学位名单

      附件2:学士学位申请

 

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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