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和要求,我院即日起展开2021年夏季毕业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对象
1、专升本:2018级秋季各专业、2019级春季(提前毕业)各专业;
2、高起专:2019级春季各专业;
3、高起本:2016级秋季各专业;
4、往届遗留未毕业但本届符合毕业条件的。
二、操作程序及要求
1、学生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再次提醒):所有涉及本次毕业且至今尚未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请务必在5月13日之前通过中国图片社的“高校图像信息采集”小程序进行电子照片采集完成采集。未按期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毕业数据无法在教育部网站进行学历注册(即不能毕业)。
重要提示:
(2)核对关键信息:接到学习中心通知后请尽快上网核对个人学籍卡上的关键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学习中心处理。截止日期:5月30日前。
(3)填写“自我鉴定”:学生登陆平台后,在“教务管理”中填写“学生的自我鉴定”项的内容并提交即可。截止日期:5月30日前。
三、具体工作安排
4月13日-6月16日:
①通过毕业初审的学生在平台完成数据核对
②毕业学分核对
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照片采集和学生关键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
④初审通过学生平台提交“学生的自我鉴定”
6月17日—6月28日,发布终审名单
注意:本次毕业终审条件有五:一是满足规定的修业年限,二是满足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三是满足规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四是毕业论文合格;五是统考通过(专升本和高起本)。
提示: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后无法办理结业、肄业证书,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受理截止时间:5月底前。
附件:2021年夏季毕业生初审名单
科技学院
2021年4月14日